-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24-11-07
老板有两家公司,资金就可以随便转来转去吗?很多老板都会有这样的理解,因为都是自己的公司,以为只是左口袋倒拿到右口袋,就这么简单,是真的吗?今天跟大家分享几个案例,一起来分析当中涉及到的税收风险。
案例一:自然人李某成立了A公司和B公司,分别经营房租租赁和食品加工业务,由于回款周期和订货周期的不匹配,两家公司之间经常进行资金拆借,且资金用途写“往来款”,未签订任何合同。2024年5月税务机关检查时指出:AB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企业,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应当按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分析:先来看看税务局说的“贷款服务”,在文件中是如何定义的。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是无疑了。那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如何计算呢?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所以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贷款服务完成时,也就是贷款资金归还时。增值税计算:应计利息÷(1+6%)*6%(若是小规模企业,目前可以选择按照1%计算)。
我们继续分析相关风险:
1.对于出借方而言,没有按期缴纳增值税,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
2.对于借用方而言,取得发票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不能抵扣增值税。因此缴纳的增值税对于老板李某来说是多付出去的钱。
再补充说下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1.对于出借方而言,收取合理的利息,作为利息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提醒下如果AB公司适用了不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A公司适用25%基本税率,B公司适用5%小型微利企业税率),那么这个利息的合理性尤为重要。
2.对于借用方而言,及时支付利息,确保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尤其还需注意以下关键点,以防产生税务风险:
①确认实收资本是否按照公司章程实缴到位,根据国税函[2009]312号的规定,如果应到位而没有实际出资部分,对应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
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才允许税前扣除。
③根据财税〔2008〕121号文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还有债资比的限制要求。具体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④应取得合规票据。
案例二:李某在商场纵横多年,除了有自己经营的A公司,也对外寻找一些投资机会,最后选择了规模较小的小型微利C企业,投资时也没有用自己的名义,而用兄弟的名义,占股80%。实际上投资款并没有实缴到位,而是用A公司名义给C公司借款。A公司和C公司之间也有一些业务往来,并且将利润都留在了C公司。2024年税务机关检查,要求C公司报送与A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往来交易的数额,二者之间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和定价原则。
分析:有很多人认为只有直接控股才会形成关联关系,实际上这种资金借贷行为也会形成关联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二条第(二)款,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且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构成关联关系。C公司自有资金全部都没有实缴到位,而是靠着A公司的借款才得以经营,换句话说如果A公司要求提前还款或者不再借款,那么C公司就会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这种情况下认定AC之间为关联关系就显得很正常了。
在关联关系下发生的往来,如果定价不公允,就有将利润转移到小型微利企业,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嫌疑。一旦税务机关查实,企业将会涉及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还可能涉及罚款。更有甚者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对于招投标等会有一定的影响,得不偿失哦!
案例三:张某成立了某集团公司,A公司融资后再将钱借给了B公司,虽然钱是融资来的,但借出时却没有约定借款利息。2024年税务机关检查,提出应当按财税【2016】36号文件补缴增值税。
分析:该企业可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2027年12月31日以前,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与税务机关沟通,享受免征优惠。那么,检查时为什么税务机关没有提出补缴企业所得税?因为AB公司都是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适用25%基本税率。根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总结】
总结一下,老板持股的企业之间借款,首先要判断是否构成关联关系,其次要约定合理的借款利率,以确保借款行为符合市场原则。在发生借款业务前熟悉掌握相关税收政策,提前予以规划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风险!
本文来源 | 亿企学会整理、一起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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